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吉市丰政房征〔2022〕3号

时间: 2022-12-13 14:27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丰满区人民政府决定对白山大桥连接线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征收事宜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红旗路以东,白山大桥以西区域

二、房屋征收主体: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

三、房屋征收部门:吉林市丰满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吉林市吉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五、房屋征收实施时间: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实施。

六、签约期限:十日。签约期限的起始时间为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分户评估报告之日

七、白山大桥连接线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

  2022 1212

 

 

中央人民政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建设报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建设厅 吉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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